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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遺囑服務由義務律師提供,範圍涵蓋較為簡單的遺囑安排

  • 受益人 (例如配偶、兒子、朋友): 1 - 6 名

  • 受益慈善機構:數量不限,必須為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 88 條獲得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,而其中一間必須是遺善最樂的合作機構

  • 執行人: 1 - 4 名 (在個別情況下,我們可為你安排指定律師樓的合夥人擔任執行人或後備執行人,歡迎按此了解詳情)

  • 只處理香港資產

  • 指定資產的分配 (例如某物業贈予配偶、某保管箱的物品贈予兒子): 1 - 4 個指定資產

如果有以下任何一個情況,則屬於較為複雜的遺囑安排,我們未必能夠支援:

  • 受益人 (例如配偶、兒子、朋友): 7 名或以上 

  • 執行人:5 名或以上

  • 分配遺產給任何香港境外機構

  • 處理香港境外的資產

  • 處理未擁有,但將來有機會擁有的資產

  • 居屋/公屋

  • 非一次性的分配

  • 未能確定金額或百分比

  • 有條件的分配

  • 信託安排

  • 監護人安排

  • 喪葬安排

  • 骨灰位安排

  • 其他律師認為法律上不合適或不能執行的分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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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852 5468 3635 (電話/WhatsApp)

© 遺善最樂 Legal Redesigned Limited

所有法律諮詢及法律文件草擬服務均由與《遺善最樂》平台合作的第三方執業律師提供。《遺善最樂》並非律師事務所亦不提供法律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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