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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遺願 讓我們守護 由律師執行
訂立遺囑時,你必須委任最少一位執行人,在你過身之後按照你的意願分配你的遺產。如果親友當中沒有合適的人選,可以考慮委任我們合作的律師樓 (即其合夥人) 擔任執行人。律師將會了解你的分配意願,以決定是否接受委任。
如果律師接受委任,我們會邀請你加入成為遺善之友,讓我們為你做足準備,方便日後律師執行你的遺囑。我們會為你保管遺囑正本、更新資產及聯絡清單,以及與你保持聯繫。在你百年歸老後,我們會通知律師啟動執行程序,以實踐你的最後遺願。
你有以下憂慮嗎?
沒有親友執行遺囑
蔡小姐 (48 歲)
單身、與父母同住、無其他近親、無結婚或生育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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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捐出所有遺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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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年紀大,沒有能力擔任執行人
鄧生 (60 歲)
已退休、經常與太太旅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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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兩人一起遇上意外身故,將沒有人執行自己的遺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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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友年齡皆相近,有機會比自己早逝
親友可能比自己早逝
親友可能比自己早逝
張婆婆 (75 歲)
子女已移民海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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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少與子女見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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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訂立遺囑,但不想麻煩子女回港執行
從困惑到安心
如果你有以上苦惱,歡迎加入成為遺善之友,讓我們為你提供一個專業、有溫度的解決方案。
過身後
交給律師
處理
親友不用
申請遺產承辦
或執行
實現自己的
遺產分配
意願
服務詳情
➊ 保管遺囑 (及所需資料)
我們會為你保管:
遺囑的正本只有一份,必須妥善保存。在你過身後,你的律師執行人須向法庭提供正本。如果遺失或損毀了正本,律師作為執行人很大機會不能執行你的遺囑,而遺囑的任何副本均不能取代正本。
存放在防火夾萬
我們十分重視每一份遺囑,並會將你的遺囑正本及其他相關文件和資料,存放於防火夾萬之中
須交給律師執行
在你過身後,我們會將你的遺囑正本、資產清單及聯絡人資料交給律師,啟動執行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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